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席宗鹤问我有没有看到他的戒指,玫瑰金的,细细的那枚。
“你的饰品柜里没有吗?”我一边洗碗一边回忆。
我有印象他说的那枚,圈里还刻了江暮的名字缩写,复健的时候我替他收拾桌面时看到过,后来就没见到了。
他那时该是想要一直戴着也不惹人怀疑,选的是某大牌非常有名,换言之被人戴烂的戒指款式,小小一个,我在电视上曾看他与别的戒指一起戴过。
那时候不知道这是他和江暮的情侣戒,还觉得他手指修长,戴着好看,自己也去买了枚,花了好几千。
后来被黑社会催债,这枚戒指不到一千就被我当掉了。
“没有。”席宗鹤在屋子的各个角落翻找起来,动静越来越大,活似要拆房子。
“那可能被你丢了吧。”我擦着手从厨房走出,不甚在意道。
他当初那么恨江暮,几乎把能丢的都丢了,就连生日江暮送他的车,都被他折价卖出,钱款更是一分不留捐给了希望工程。
就这点,他还是很爽利的。
席宗鹤翻找的动作猛地一顿,不满地瞪向我,就像我说了多过分的话。
“不可能。”他语气坚定,说完垂眼继续找他的戒指。
我心里嗤笑一声,默默翻了个白眼。
席宗鹤把房间翻得乱七八糟,死也不相信自己会把戒指丢掉。
我冷眼旁观,既不帮忙,也不劝阻。他要发神经就发吧,他脑子坏了,我体谅他。
他和我从来共用一个衣帽间,衣服饰品鞋子都是分门别类摆好。此时他在里面翻找,全部东西都丢到地上,我靠在门边欣赏,在想将它们塞回去要花多少功夫。
“这是什么?”忽然,他从抽屉角落抠出来一个巴掌大的盒子,艳红的包装和金色的logo瞧着十分劣质,与这个家格格不入。
然而看到这个盒子,我却稍稍站直了身体,有些意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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